飆車見母最後一面 超速照罰今年1月28日凌晨,在北部工作的鄭小姐接到母親病危通知,開著自用轎車火速趕往高雄。她在清晨趕抵高雄長庚醫院,雖然見到母親最後一面,但母親最後不敵病魔的侵襲,當天過世。辦完喪事不久,鄭小裝潢姐收到1張罰單,指她在1月28日凌晨4點26分,駕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約200公里處彰化路段時,被測速器拍到,雷達測定行速為125公里,超速15公里,裁罰3000元。鄭小姐向法官表示,她半夜接到母親病危通知,急的要命,仍儘量依速室內裝潢限行駛,並非一路狂飆。她請求法官高抬貴手,放她一馬。承辦此案的高雄地院交通法庭法官林柏壽表示,這種個人因素,與其他駕駛人及乘客的生命安全相比較,仍應以公益為優先,不應置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於不顧。依鄭小姐超速有巢氏房屋甚多的情況,原本不應裁處最低罰款,高雄市交通局只罰她3000元,應已兼顧法理人情。 cl8dp20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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